湄公河惨案主犯糯康资料照片 糯康3013年3月1日云南昆明被执行死刑

湄公河惨案主犯糯康资料照片 糯康3013年3月1日云南昆明被执行死刑


糯康,又名宰糯康、岩糯康,掸族,原籍缅甸腊戌,外号“教父”,是特大武装贩毒集团“糯康集团”首犯。长期从事制贩毒品、绑架杀人等犯罪活动,2011年10月,制造“湄公河惨案”。2012年5月10日,他被抓获后由老挝依法移交中国。2012年9月20日上午9时30分,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012年11月6日判决死刑。与其余六被告人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人民币六百万元。2012年12月20日,二审在云南高院公开开庭审理。鉴于案情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于2013年3月1日,在云南昆明通过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糯康资料
 
糯康(1969年-2013年),掸邦华人称之为瑙坎,湄公河流域“金三角”地区特大武装集团贩毒首犯,曾在缅甸MTA部队服役,会说缅语和泰语。糯康为缅甸掸邦人,原属缅甸大毒枭坤沙集团成员,直到2009年他仍然有一个被缅甸政府承认的“合法身份”--大其力北部小镇红列镇民兵团领导人。
1996年坤沙投降缅甸政府军,糯康也随之“投诚”,通过贿赂缅甸政府军高层、勾结拉祜族民兵团,在泰、老、缅三国交界的“金三角”地带长期从事武装贩毒、水贼打劫、绑架撕票等活动。 其手下的贩毒团伙被称为“糯康集团”。活跃于缅甸、老挝、泰国边境交界之处。随后收编了坤沙的旧部,逐渐成为金三角地区最大的毒枭。制贩冰毒、海洛因,而且占据了湄公河地区,对过往船只的船员行绑架、谋杀、敲诈,因此受到中国、缅甸、老挝、泰国四国的通缉。[1]
“糯康集团”长期从制贩毒品、绑架杀人等犯罪活动,2011年10月,制造“湄公河惨案”。2012年5月10日,他被抓获后由老挝依法移交中国。9月20日上午9时30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名被告人分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公开开庭审理。
 
从大毒枭到阶下囚[2]2012年11月6日判处死刑。与其余六被告人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人民币六百万元。2012年12月20日,二审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鉴于案情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糯康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糯康已于2013年3月1日被执行注射死刑,至此湄公河惨案中被杀害的13名中国船员的亡灵将得以安息。[3]
(以上内容来自百度百科)

糯康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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