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日晚上,王女士带着几位朋友去伏波山附近的一家餐馆吃饭,挑好鱼后老板直接将鱼摔死在地面上,然后要价5000元并要求王女士等人签字。事后,餐馆老板解 释称,对方要的是娃娃鱼,价格本来就贵,而且点鱼之前已经和对方谈好价格了。双方因此发生纠纷。餐馆老板坚持称,在顾客点鱼之后,他已经告知价格,并让对 方签了字,而记者要求老板出示顾客签字的单子时,老板却又称因为顾客不吃不付钱,他已经把单子毁掉了。
“餐 馆的人推荐我们吃鱼缸里的一种鱼,说味道很好吃一定要尝尝,在我们还没确定要,也不知道价格的时候,他就把鱼捞了出来直接当着我的面摔死了。”王女士的一 位朋友说,在挑鱼之前,餐馆的人并没有出示价格单,一直到鱼被摔死后,他们才说价格是1500元一斤,那条鱼总共是3斤3两,总价要5000元。物价部门 将就明码标价问题进行调查。
资 料图娃娃鱼。由于对价格有异议,一桌人并未动桌子上的任何菜,而是打了报警电话。当天晚上9点多钟,民警赶到了现场。在民警的介入下,老板先是说3斤3两 可以算作3斤,而后又说可以算1000块钱一斤,最后,双方都做出了让步,王女士一行人付给了老板总价1500元的餐费后离开了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