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偷老板钱打赏网络女主播的周某个人资料照片

21岁的河南小伙周某为了取悦网络女主播,采用将老板微信账号内的款项转入自己账号的方式,共计窃得42万余元。2016年9月8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其有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河南小伙周某来吴江打工后,在盛泽的一家网店担任客服,负责改价和配货等工作。该店的老板有个微信账号,用于收付货款,绑定这个微信账号的手机和密码平时都由店长掌握,周某是没有操作权限的。去年12月的一天,周某无意中看到老板记事本上有一个数字,当时就感觉应该是密码,就留了个心意记了下来。几天之后的一个晚上,他有了用公司收款的手机联系业务的机会,做完业务后,想起了那6位数密码,就想试试,试着转了300元到自己的微信账号上,竟然一试就成功了。在过后的几天里,他一直提心吊胆,怕事情暴露,但老板并未察觉,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胆子慢慢地大了起来,一有机会就往自己的账号里转款,每次从几百元到一万元不等。
纸总究是包不住火的,今年4月份,老板发现账户内的款项明显地少了,觉得账户有问题,结果一查,就发现有不少笔转入周某账户的记录,他当即与店长一起找到周某及其父亲,周某见事情败露,承认了偷老板账户内款项的事实。经核查,周某共计转款达424834.79元。
据被告人周某交待,这些偷来的款项已经被其挥霍一空,除了用于平时的吃喝玩乐外,一大半用于打赏网络女主播。原来,周某是一家直播网站的会员,通过该网站可观赏网络女主播的表演。为了获得女主播的青睐,网站设置了给女主播打赏和送虚拟礼物的功能,只要花钱送礼物,女主播就会与其互动,这让周某获得了巨大的满足感,痴迷其中的他不惜为此一掷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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