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心汇涉嫌传销 善心汇骗局涉案百亿

  善心汇涉嫌传销 善心汇骗局涉案百亿:近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广东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天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问题进行查处,张天明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善心汇涉嫌传销 善心汇骗局涉案百亿

  经警方初步查明,张天明等人涉嫌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等为幌子,策划、操纵并发展人员参加传销活动,骗取巨额财物。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传销犯罪案件持续高发,不法分子不断变换犯罪手法,利用“金融互助”、“爱心慈善”、“虚拟货币”、“电子商务”、“微信营销”等各种名目,策划、组织传销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不被高利诱惑,自觉抵制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共同维护好经济社会秩序。

  善心汇是正规公司合法吗:善心汇是不是传销组织

  2016年年底,辽宁省工商局公平交易执法处相关负责人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善心汇”打着慈善、扶贫的旗号,通过发展下线来运作,已具备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传销特征,涉嫌传销。

  收取人头费、发展下线涉嫌传销

  2016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其中明确指出,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三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

  一是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二是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三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如何甄别网络传销?

  专家表示,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是传销不变的本质特征。

  巨额利润、美好“钱”景……这是网络传销宣传的“关键词”。但无论传销组织如何花样翻新,核心手段无外乎两种:利用人们贪图小便宜的心理进行引诱;以“创新创业”为幌子进行欺诈。

  不管是传统传销还是网络传销,离不开三个本质特征:

  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对网络传销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识别:

  是否要求参与者在网上注册,交纳入门费或变相交纳入门费以取得加入或发展他人的资格,并以此为必备条件;参与者是否形成上下线网络,前期参加者可从发展的下线成员交纳的费用或业绩中获益;组织者是否承诺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

  互联网传销更具有欺骗性

  法律部门表示,传销者利用网络的虚拟空间,假借“电子商务”“基金运作”“风险投资”等名义,打着微信营销、电子商务、个人理财、远程教育的旗号吸引人,并借助国家相关政策掩盖其发展会员或下线牟利的本质。

  将互联网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诱惑性。

  许多会员认为这是投资理财、电子商务,在案件被查处后还屡屡强调他们参与的不是传销,而是一种新型消费模式。

  请广大群众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远离传销陷阱,避免财产损失,对发现和掌握的“善心汇”及类似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向当地工商、公安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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