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峰刺死城管事件始末 夏俊峰是谁?为何刺死城管?夏俊峰最后被判死刑
夏俊峰刺死城管事件始末 夏俊峰是谁?为何刺死城管?夏俊峰最后被判死刑
夏俊峰是沈阳一小商贩,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和妻子在马路上摆摊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在勤务室接受处罚时,夏俊峰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用随身携带的切肠刀刺死城管队员两名,重伤一人。2011年5月9日上午,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终审宣判,辽宁省高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夏俊峰因嫌故意杀人罪被起诉,判处死刑。2013.9.25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6时,家属被安排见最后一面。
人物简介
夏俊峰是辽宁省铁岭县人,与妻子在沈阳摆摊为生,每天有百十元的收入。夏俊峰有一个儿子,2011年就九岁了,夫妻俩想通过摆摊赚钱改善儿子的学习条件。夏俊峰一家共五口,家里固定的经济来源是夏俊峰60多岁的父母。夏俊峰的母亲每个月退休金800元,父亲是环卫临时工,每天扫街,月工资700元。
杀人被捕
2009年5月16日,夏与妻子在沈阳市沈河区南乐郊路与风雨坛街交叉路口附近摆摊时,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后夏俊峰随同执法人员到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滨河勤务室接受处罚。
检方指控,在接受处罚期间,夏俊峰因故与申凯、张旭东等人发生争执,据夏俊峰称,二人曾拿不锈钢的杯子砸殴打夏俊峰头部,夏俊峰遂持随身携带的尖刀向上刺,刺中申凯胸部、背部,张旭东胸部、腹部及张伟腹部等处数刀,致申凯、张旭东死亡,张伟腹部损伤程度为重伤。案发后夏俊峰逃离现场,于当日15时许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件焦点
庭审的焦点是夏俊峰在扎伤两名城管队员时是否挨打。在执法局,夏俊峰刺死、刺伤3名城管,他称是遭殴打后自卫,但现场无其他目击者。11点左右,夏俊峰在滨河街行政执法中队的办公室里,刺死了执法队员申凯和张旭东,随后出来又刺伤执法车司机张伟。
被捕后,夏俊峰称自己在办公室遭到上述3人殴打,因此被迫用随身携带的小刀自卫,杀死了2人。
夏俊峰在接受警方讯问时称,进入办公室后,有3名执法队员,曹阳没有动手打他,后来去上厕所。申凯骂他,然后动手打他,“他用拳头打了我头部两下”,张旭东随即也来打他,申凯还用茶杯打他。
“这时我急了眼,从右裤兜里掏出刀对着他们乱扎,然后就跑了。”夏俊峰说,他还削断了自己的一根手指。
在办公室现场,目击者只有3人,其中两人为死者,另一人是夏俊峰自己。
申凯的母亲李佩霞说,事后听申凯的多名同事介绍,申凯和张旭东没有打夏俊峰,当时申凯在开处罚单,夏俊峰突然扎了张旭东,申凯上前阻拦也被扎了。夏俊峰的辩护律师范玉龙指出,申凯的尸检鉴定中,其身上有多处伤痕,而申凯在街头并未参与殴打夏俊峰,那么这些伤显然是在办公室与夏俊峰发生冲突时留下的。
“夏俊峰在闹市被打不还手、东西被抢不还手,反而在办公室里,执法人员说服教育时却无缘无故用刀伤害申凯和张旭东,这合常理吗?”范玉龙在辩护词中称,该案是执法人员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并殴打夏俊峰导致的,夏俊峰具有自卫情节。“我们两个队员都是一米八几,如果不是没有防范,怎么可能两个人都被他杀死?”沈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一名副局长认为,是夏俊峰突然拔刀行凶,报复执法人员。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夏俊峰被殴打,因此不具有防卫情节,最终判其死刑,并赔偿受害人家属65万余元。终审判决书中指出,当天执法人员亮明身份后,对液化气罐进行登记保存,夏俊峰阻拦,双方有拽、夺液化气罐的肢体接触,不属于殴打。而且在二审调查时,夏俊峰也否认有殴打行为。其承认是主动提出和执法队员回队里,再接受处罚,不存在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而且夏的伤痕更符合双方拉扯形成的状态,证人证言也不能证实有殴打的情况,因此正当防卫的意见不能成立。此外,法院也驳回了夏俊峰“自首”的辩护意见。夏俊峰的妻子张晶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说:“当时我在场,还有好多人都在现场看到了夏俊峰挨打。我们找了6个证人证明夏俊峰被打了,这些证人都愿意到法庭作证,但是没有获准出庭。”在法官宣读判决书后,夏俊峰高喊“不服,他们乱说。”
一审判决
据夏俊峰家属透露,夏俊峰在庭审中称,自己先被踢了一脚,后又被打了下身,弯下腰时摸到口袋里的小刀,划拉了几下自己也不知道。辩护律师认为,该案的起因是2009年5月16日沈河区城管申凯、张旭东等十几人进行野蛮执法。夏俊峰不属于故意杀人,其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
2009年11月15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认为,被告人夏俊峰在与城管执法人员因摆摊占道问题发生争执后,持刀在被害人办公室行凶,造成2人死亡、1人受重伤。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终审判决
2011年5月9日上午,沈阳小贩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终审宣判,辽宁省高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夏俊峰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夏俊峰称,自己在勤务室被申凯、孙旭东两名城管队员殴打,一时激怒拿刀乱刺。但辽宁省高院认为,没有足够证据表明夏俊峰“遭到了明显的、危及人身安全的不法侵害行为。”
且由于目击证人被禁止进入法庭,夏俊峰的自卫杀人一说成为孤证,终审法庭未予采纳。
5月9日9时,在沈阳市看守所的临时法庭,法官宣读了上述刑事裁定书。夏俊峰的妻子张晶旁听了宣判。夏俊峰的辩护律师认为,“故意杀人”的罪名不能成立,夏俊峰应为正当防卫。
据张晶介绍,在法官宣读期间,夏俊峰一直保持沉默,宣读完裁定书之后,夏俊峰情绪失控,大喊“你们撒谎”。张晶表示,“目前最后一关只剩最高院复核了,我们将继续向上申诉。”
家人反应
夏俊峰妻子张晶表示,在案发后,他们一家的生活陷入困境。“孩子不敢下楼玩,看到小朋友就躲。因为有人围着问他,‘你爸爸是不是杀人啦?’我就靠每个月我姐给我900块钱,夏俊峰爸妈每个月1000多的收入来维持一家四口的生活,还要每个月给夏俊峰寄500元生活费。可是我们都愿意赔偿受害人。”张晶说和夏俊峰年迈的母亲都去找过被害人的家属,“带着水果去看人家,给人家下跪,想问问人家要多少赔偿。可是人家不谈。”张晶表示,为保丈夫一命,将继续申诉。
陌生人捐助其妻儿
两年前,“小贩夏俊峰持刀刺死城管”一案震惊世人。两年中,夏俊峰先后迎来一审、二审两次“死刑”的判决。对于判决和夏俊峰的命运,无论有着怎样的争议,最终还是应该由法律裁定。但是,夏俊峰身后那个处于底层社会的家庭,他的妻子、儿子的命运,却因此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两年来,作为妻子,张晶从未放弃丈夫;作为母亲,她一如既往地盼着儿子能够在绘画方面有所成就。
那段最无助的日子里,张晶每天忙得昏天黑地,忙着劝慰老公,忙着凑钱请律师,忙着照顾公婆。但她却忽视了年仅九岁的强强,孩子变得越来越沉默。
夏俊峰一案经媒体报道后,这个底层家庭的生活状态为更多人所关注,出乎意料的是,许多人抱着不同的心态,几元、几十元、几千元、几万元,善款源源不断地打到张晶的卡上。仅仅3天,就筹集了17万元。每天,张晶不管多忙多累,只要接到捐款,她都会拿出自己的小本,一笔一笔地认真记上,“等我有了能力,一定要回报”。
张晶的手机一度如同热线电话响个不停。一次,电话那边的人直接问:“我能帮你干点啥?”当时张晶就愣了。对方又补充道:“你有住的地方不?可以来我家住。你出门不?我可以用车送你。”张晶隐忍了许多天的眼泪夺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