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精钠有什么危害_糖精钠是糖精么?
糖精化学名称为邻苯甲酰磺酰亚胺,市场销售的商品糖精实际是易溶性的邻苯甲酰磺酰亚胺的钠盐,简称糖精钠。
糖精钠的甜度约为蔗糖的450~550倍,故其十万分之一的水溶液即有甜味感,浓度高了以后还会出现苦味。 制造糖精的原料主要有甲苯、氯磺酸、邻甲苯胺等,均为石油化工产品。
甲苯易挥发和燃烧,甚至引起爆炸,大量摄入人体后会引起急性中毒,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大;
氯磺酸极易吸水分解产生氯化氢气体,对人体有害,并易爆炸;糖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体物质对人体健康也有危害。
糖精在生产过程中还会严重污染环境。
此外,目前从部分中小糖精厂私自流入广大中小城镇、农村市场的糖精,还因为工艺粗糙、工序不完全等原因而含有重金属、氨化合物、砷等杂物。它们在人体中长期存留、积累,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人体的健康。 糖精钠是有机化工合成产品,是食品添加剂而不是食品,除了在味觉上引起甜的感觉外,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相反,当食用较多的糖精时,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
据国外资料记载,1997年加拿大进行的一项多代大鼠喂养实验发现,摄入大量的糖精钠可以导致雄性大鼠膀胱癌。因此,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法律规定,在食物中使用糖精时,必须在标签上注明“使用本产品可能对健康有害,本产品合有可以导致实验动物癌症的糖精”的警示。 由于食用糖精对人体健康有害无益,所以西方一些发达国家都对糖精严格控制使用,其控制标准一般为不超过消费食糖总量的5%,且主要用于牙膏等工业用途。
而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糖精使用量超出正常使用量的14倍。更有专家发出警告,至1999年下半年,全国糖业市场上糖精的份额己高达市场总份额的55%~60%,严重挤占了蔗糖的份额。 因2公斤糖精的甜度可相当于1000公斤的糖,按目前市场价格比计算,即60~70元的糖精,可以替代3000元左右的糖。于是,一些企业为了追逐利润,在生产饮料和加工食品过程中,超量、超范围使用糖精,但在食品和饮料标签上却不注明含有糖精及其真实含量,使消费者却误以为吃的是食糖,损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也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特别是有少数的消费者在完全不知道糖精危害的情况下,短时间内食用大量糖精,引起血小板减少而造成急性大出血、多脏器损害等,引发恶性中毒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