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越来越不想回那个家,我和秀娟完全是各自为政,谁也不顾谁。做了几年小生意,没赚到什么钱,我想离开那个伤心地。1999年3月,我和几个老乡来了广州。开始在一家工厂里做,后来和工头闹了点矛盾,换了地方。2001年,我到了现在这家建筑公司打工,因为和老板是老乡,就在那里待了下来。
我以为可以独自一人平静地过下去,直到文娟的再一次出现,我才发现自己的心原来还没有死。今年春节过后,文娟也来广州打工了。这些年,我强迫自己不去问她的一切消息,但乡里乡亲的,没有不透风的墙,我隐约听说她的婚姻不幸福。
文娟也有了眼角纹,毕竟岁月不饶人,但在我眼中,她还是那么好看。多年后第一次坐在一起说话,难免尴尬,不过几次来往后,我们又找到了从前的熟悉感。一天晚上,我们看完电影后回到我的出租屋,外面下起了雨,而且雨越下越大,我便对文娟说:“怎么办,今天晚上别回去了吧?”她的脸“噌”一下红了,那一夜,我们两个“同床共枕”睡在一起,但是我们一直保持着应有的距离,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我们的做法,在现在的年轻人看来可能是难以理解的,甚至是不可能的,但我们确实在维系着这种单纯的感情。从那以后,我就认定了文娟是我后半生最想一起走过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