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性行为跟我们平时所说的性行为有着本质的不同,可能很多人都是初次了解,正确认识才能合理对待。那么,什么是边缘性行为?
边缘性行为是指两性之间由性吸引而产生的一系列亲昵性行为。如两性交往中,具有性吸引倾向的握手、谈话、拥抱,恋爱中的眉目传情,夫妻间伴有性色彩的耳鬓厮磨等。大凡恩爱的夫妻,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均存在大量的边缘性行为,夫妻间的性生活是否和谐,边缘性行为也起了重大作用。
边缘性行为代表了“谈性色变”的保守社会对性行为自由的否认。社会将婚姻视为性行为的“权力”,在道德层面上禁止婚前性行为。肢体接触是人与人交流沟通的方式之一,边缘性行为是浪漫关系中感情的自然流露。人有与他人肢体接触的需求(例如拥抱),但同时也有性需求。两种需求并不能以同一种方式满足,而社会将亲密肢体接触视为性生理发育成熟的未婚人士对性需求的补偿,以“可接受两性在恋爱关系中的亲昵行为”来代表对待性行为的开放。但真正性解放还需要更长一段时间。
边缘性行为只是一种初级的性行为,它能给恋爱中的双方带来浪漫色彩,但却带不来性欲的满足。所以,当谈恋爱到达一定程度时,便会情难自禁地把边缘行为升级为过程行为,于是亲昵行为出现了。虽然亲昵行为比交流行为更具有吸引力,如轻柔地抚摸。热烈地狂吻、有力地拥抱,象一个个巨浪冲击着青年男女的心灵和肉体,让他们饱尝甜蜜。对于未婚男女来说,这种行为已经能够使他们达到情感高潮,并在很大程度上消除性紧张,所以未婚男女对于这种行为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和耐性来。但亲昵毕竟不是目的,许多未婚青年,他们羡慕已婚夫妻的性行为升级,只缘没有升级的权力,所以不得不把爱停留在一个水平上,而不越雷池一步。
婚前的目的性行为,不能为社会文明所接受,但对于男女感情交流和亲昵行动并没有禁忌,而且随着思想的开化,交流与亲昵还受到一定程度的鼓励。比如写情书、说情话就属于边缘性行为。
边缘性行为属于性行为的一种形式,但并未有实质性的性行为发生,算是一种暧昧表现或者是关系,我们要有正确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