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推出另一经典题】旅馆来了两对夫妇。其中一对是名符其实的夫妇,另一对是杀夫外逃的通缉犯和其情夫。由于旅馆已收到到通缉令,所以早有警惕。不巧,通缉照片不清楚,无法辩别哪一对是罪犯。但是,出来迎接的店老板只注意到了一点,便知道哪一对是罪犯了。那么你看出破绽了吗?
a,图里的区别无非就是打扮;女的站姿,一个脚是八字,一个是全合闭;箱子数量;以及一边是提的一边是放地板;
那么开始分析了,打扮有美有丑,不能单纯从外表判断出来;对于女性站姿我不了解,不予评价。对于箱子数量,这个有的分析了,首先女人杀的是情夫,题目说的通缉犯是女性,也就是说情夫不是帮凶,那么判断杀人当天情妇和情夫不在同一个地方,那么有极大可能性是2个地方聚一起,就是2个箱子的几率大点。既然是在逃,忙碌的奔波肯定累的要死,谁到旅馆还提着箱子?俺猜a
箱子太高了,老公应该很高。
首先 店老板的判断不一定就是对的 所以不必想着单凭一点去判断 其次 推理要有完整的逻辑关系 要严谨 人命关天的事儿更是如此
我认为 单单从这两幅图来看 不能判定其确切身份
但从个人猜想来看 杀夫之女人必有心机,逃走之前可能会将自己打扮一番,B中女子的穿着一看便知是精心打扮过的,手中鲜花也有伪装之嫌,但还要尽快逃走,收拾重要行李时想必是找一大箱,胡乱装进去,尽快走人 我猜想B是通缉之人
我还要说明一点,不知道夫妻从何而来,要去何处,不要单凭箱子来断言。
首先 店老板的判断不一定就是对的 所以不必想着单凭一点去判断 其次 推理要有完整的逻辑关系 要严谨 人命关天的事儿更是如此
我认为 单单从这两幅图来看 不能判定其确切身份
但从个人猜想来看 我认为杀夫之女子必有心机,逃走之前可能会将自己打扮一番,B中女子的穿着一看便知是精心打扮过的,手中的鲜花也视乎印证了她潜意识中掩饰和伪装的动机,但为了尽快逃走,想必收拾重要行李时应该是找一大箱,胡乱装将行李装进去,然后尽快走人。 我猜想B是那一对犯罪的。再者,请思考一下,在旅店,鲜花和大行李箱一起出现是何情况才匹配;相貌平平,有家已婚,要有外遇是何情况才匹配。当然,这只是猜想,是直觉。
我还要说明一点,不知道夫妻从何而来,要去何处,所为何事,不要单凭箱子来断言。
最后我想说的是,题是让你猜想哪一对是犯人,但真实生活中我们要做的是分别假定其中一方是犯人,然后通过实际侦查证明自己的观点。一、假定A是犯人,正如我所猜想,如能确认其行李箱中行李凌乱,基本可确定他们是犯人,还可以通过了解其鲜花的来由,判断其是否有伪装之意;问询其基本信息,看起警惕性,等方法来做辅助推理判断。二、假定B是犯人,我认为只能通过其沟通的警惕程度,和其他具体侦查的结果来判断了,两个箱子真的不能作为判断其是犯人的依据,夫妻二人出行,两件小一点的行李箱要比一个大行李箱携带方便的多,一个人拎起比较平衡,会比一个大的箱子要省力得多(有人说大箱子可以拉着,但出行时会有很多时候需要拎着,自己想想吧),乘车的时候两个小一点的箱子也可以更好的利用空间,便于携带,有的时候行李中也会有一些东西需要分开放,总之我认为两个箱子不能作为判断其是犯人的依据。
答案是提着两个行李的A。
夫妻出门可能提两个行李也可能提一个行李;
但是杀夫逃亡被通缉的女人和情夫公用一个行李箱的情况有以下:
一、女人杀夫后没有拿行李,会合情夫后去买的,但是杀人后去商场买的可能性小,怕被人看到啊;
二:女人和情夫一起杀人后整理行李,题目中说情夫没有被通缉,排除;
三:女人杀人后拿着一个没装满的箱子到情夫那,情夫把东西装在同一个箱子里面,一起逃,这种情况基本也不可能,装箱子一般会装满,外逃会拿多点东西吧,以后没机会在回去拿了。
四:逃跑途中两个人把东西装在一起,但是好蛋疼啊,外逃还考虑这些,赶快跑吧
总之逃犯和情夫把东西装在一个箱子的可能比较小,判断A拿两个箱子,是逃犯。
另外,实际中不能这么鲁莽的判断,需要验证,帮A拿箱子,看他们什么反应,拿到后不小心把箱子打开,看看是否两个人的东西分的很整齐,分的整齐基本是逃犯,可以先报警么。
问题是:旅馆来了两对夫妇。其中一对是名符其实的夫妇,另一对是杀夫外逃的通缉犯和其情夫。由于旅馆已收到到通缉令,所以早有警惕。不巧,通缉照片不清楚,无法辩别哪一对是罪犯。但是,出来迎接的店老板只注意到了一点,便知道哪一对是罪犯了。那么你看出破绽了吗? 其实这题没有标准答案,只是检测大家的推理思路的。所以答案有两种 现在再来分析总结一下大家的观点哦: 认为是A的理由大致为以下几点: 1、 2个行李箱。认为夫妻出门的,一般都会带一个大行李箱(一般通常认为,不代表个别家庭习惯等等。)他们分别是2个箱子,很有可能是各自带着自己的箱子在外面碰头的。 2、 A女带的帽子是大帽檐的,便于遮挡视线,不易被人识破。 3、 穿的比较一般,因为出逃的话,肯定是越低调越好,不可能在精心打扮一番再出门,所以也是便于隐藏自己,不易被人识破。 认为是B的理由大致为以下几点: 1、B男戴眼镜。因为题目上说到,虽然照片模糊,但是老板注意到了一点,所以认出谁是凶手,这个作为明显的特征是比较容易辨认的。 2、B男的手是领着箱子的,B女是脚前后站立,都是准备随时转身逃跑的节奏。相比A是把箱子放在地上,比较自然。 3、B女拿着鲜花,如果夫妻一对同时出门旅游的话,一般不会拿鲜花。很有可能是情妇碰头是,男的送给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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