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乐乐,是在这个城市最大的酒吧里。那晚,乐乐一个人站在舞台上,镁光灯追随着她蹦蹦跳跳的节奏,演绎着台下的尖叫和沸腾。稚嫩的声线,小小的身躯,有着令人惊叹的爆发力和感染力。所有的人注意力都在她的身上,鲜黄色的蓬蓬裙让乐乐看上去更像个孩子而不是歌手。
那时,我是个猎手,会经常在酒吧夜总会出现,我所寻找的不过是刺激的,但是乐乐,绝对是个奇葩。那种干净的气质在她的脸上和身体上缓缓流淌出来,我不得不承认,在这样鱼龙混杂的环境里,乐乐是不一样的。
一曲欢快的旋律结束,乐乐安静下来,灯光变暗,她接下来唱的是那英的经典歌曲《白天不懂夜的黑》。台下的人欢呼雀跃过后便安静了,整个空气好像凝固了一般,只有乐乐,寂寞的声音在空气中散播着,音乐声很低,一曲歌被乐乐演绎到极致。很快结束,又伴随着欢呼,乐乐结束了表演。
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她,确切地说是和乐乐没有任何交集,只是知道有这样的一个歌手。天堂酒吧的生意一直不错,常常人满为患甚至需要排队等候才有座位。选项多的地方,我很轻易就能找到我想要的猎物,只需拿着酒杯走过去,一个陌生的脸孔熟悉的眼神交汇就已足够。我会和我的猎物在这样的夜晚展开一场所有人都渴求的欲望追逐。很多人都会选择在这样的场合放纵自己,这实在是一件刺激而无聊的事情,但是没有人舍得拒绝这意外收获的短暂欢愉。酒吧女口述。
碰杯后,那个男人很自然地揽过我的腰。我纤弱的腰肢在他的怀抱里摇曳着,我迷离地看着酒杯里红色的纱缓缓褪下,顺从地跟随着他的步伐离开,去到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空间里,安静地进行我们应该进行的事情。
走出酒吧的门口,我抬眼的一瞬间,看到了熟悉的乐乐。她穿着背带裤,像个孩子一样站在路边望向车流。我挣脱了男人走近她,你在等车吗?乐乐看着我,大大的眼睛写满了警惕,她撇撇嘴,在犹豫思考我是谁。
“我叫烟,我知道你是乐乐。很高兴认识你。我喜欢你的歌。”我很自然地伸出手,友好地冲着她微笑。酒吧女口述。
不知道是不是我脸上的浓妆和手上明晃晃的复古戒指引起她的反感了,乐乐只是犹豫地把手放进我的手心一握就抽回去了。我的猎物因为被我晾在一边而感到不满地跺跺脚,但是并没有说什么。
我转过头问他,“开车了吗?我想送送她。”还没等那个男人开口,乐乐就礼貌地阻止了我的提议。
“我男朋友马上就来接我了,不用送我,谢谢你。”
乐乐用落荒而逃的姿态跑开了。我的猎物继续揽上我,也离开了。那次短暂的交汇,尽管很平常,但是在乐乐的脑海里,也是记忆很清晰的。乐乐后来说,她有点害怕喝酒的女人,因为有些女人发起酒疯来的时候杀伤力不亚于男人。也许是酒吧里混迹了太多这样的女人,才给她造成这样的印象吧。我只能这么解释乐乐的理解。酒吧女口述。
那时候乐乐嘴里的男朋友就是李默,他们认识只不过是一个多月的时间,却发展迅速。李默和乐乐同居也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两个人都有点童心未泯,在很多人眼里看似无聊的游戏,依然能让这两个已经成年的孩子兴致勃勃的。